才知咨询网

居转户  人才引进  上海居转户咨询

上海居转户资讯分类

关于做好2022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站前特别资助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3-02-04

落户上海咨询二维码  

  

为吸引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2016和2019年,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分别设立了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和博士后站前特别资助(以下简称站前资助)。目前,2022年度博新计划和站前资助已开始申报,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新计划申报

  

(一)项目内容

  

“博新计划”是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4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3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工资等日常生活费用,20万元为博士后科研经费,3万元为国际交流经费。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2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2.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鼓励2022年度应届非军人博士毕业生申报,我校军队应届博士生由培养单位择优申报,不接受其他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申报。

  

3.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4.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是2021年3月1日之后进站人员,且之前未申报过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站前特别资助;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21年1月1日(含)以后,必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5.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申报项目属自然科学,涉密项目须脱密。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交叉理论以及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应用研究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数字经济及各领域重大工程技术、共性技术等。

  

7.申请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向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倾斜。

  

8.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9.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

  

10.未入选过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引进项目)。如入选过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须在申请表格中注明。

  

(三)申请材料与流程

  

具体申请材料、申报流程和时间安排,请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2〕8号)要求执行。

  

今年申报我校的博新计划人员,申报时仍需提交2份纸质版申报材料,请于2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交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申报人提交网上申请后,请务必与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联系,确认申报书提交情况。如申报时间调整,我单位将及时通知申报人。

  

二、站前特别资助申报

  

(一)项目内容

  

站前特别资助是为吸引新近毕业的国内外优秀博士进站,在自然科学前沿领域从事创新研究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2022年资助约400人,资助科研经费18万元。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2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2.拟进站人员须是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22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进站不超过4个月(须在2021年12月1日之后进站),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21年1月1日(含)以后;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3.不超过35周岁(1986年3月31日后出生)。

  

4.进站学科为自然科学。申请项目须为“2022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中规定的研究方向,且为非涉密项目。

  

5.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

  

6.入选者须在资助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助资格。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7.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组织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赴外的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不得申请。

  

(三)申请材料与流程

  

具体申请材料、申报流程和时间安排,参照“2022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相关要求执行。

  

今年申报我校的站前资助人员,申报时仍需提交2份纸质版申报材料,请于2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交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博士后办公室(研究生院机关108室)。申报人提交网上申请后,请务必与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联系,确认申报书提交情况。如申报时间调整,我单位将及时通知申报人。

  

三、注意事项

  

(一)“博新计划”和“站前资助”均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培养单位、跨学科申报,同等条件下从事交叉学科申请人予以优先资助。我校毕业博士进入同一个一级学科流动站且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博新计划总比例不得超过40%,站前资助总比例不超过30%,具体由全军统一衡量掌握。

  

(二)军队在职干部申报需所在单位师以上干部部门开具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单位同意申报,并承诺同意来我校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三)申报人可同时申请2022年博新计划和站前资助,如博新计划入选,则自动取消站前资助申报资格。军队应届博士毕业生只能申报博新计划,入选者待毕业分配后,办理博士后入站手续。博新计划获选与毕业分配去向无关,获选博士后需自行与新分配工作单位协商脱产从事博士后工作事宜,如协商无果,按自动放弃入站处理。博新计划和特别资助入选人员出站后,由军委政治工作部统一协调,可优先选调回学校工作。

  

(四)所有申请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五)各流动站管理单位要积极开展招收宣传工作,结合重点方向、重点实验室、重点项目情况,鼓励博士后导师跨学科招收军地人才,鼓励校内外人员积极申报。各应届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博新计划申报工作,做好组织动员工作,遴选最优秀的应届生推荐上报,请于2月15日前将军队应届生遴选申报博新计划名单报招生培养处。

 

上一篇:关于做好2021年上海师范大学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一流研究生教育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做好2022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推荐资讯18321065021
最新资讯18321065021
热门资讯18321065021
热点资讯1832106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