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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积分达标子女可以参保!2021年外地孩子上海医保9月1日缴费

时间: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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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籍孩子在上海看病能不能报销?外地小孩子能不能参加上海医保?看病怎么报销?上海积分达标子女可以参保!2021年外地孩子上海医保9月1日缴费!2021年少儿住院互助基金集中参保缴费工作开始啦,上海居住证积分达标120分的外地子女可以参保!

  

  

上海居住证积分查询入口:上海积分120分模拟器(点击查分)

  

集中参保缴费时间:2021年9月1日-30日。

  

收费标准:2021学年分两个年龄段收费。具体标准为:0-5周岁每人每学年150元,6周岁以上每人每学年130元。

  

缴费方式:本市各中小学校和中职校在籍在册学生、幼托机构儿童,可向所在学校、幼儿园专门设立的互助基金缴费窗口直接缴纳参保费;散居儿童,需家长自行到户籍所在地或《上海市居住证》居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缴费参保。

  

本市户籍0-2周岁散居儿童续保还可通过付费通网站(付费通APP等支付渠道自助缴费。

  

(一)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参保对象有哪些?

  

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

  

1.本市范围内依法设立的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含中专、技校、职校、特殊学校)的在籍在册学生(儿童)。

  

2.本市户籍的学龄前未入托入园儿童(包括《上海市居住证》达标准积分人员的同住子女)。

  

相关阅读:2021年上海居住证积分细则,怎样才能积满120分

  

3.本市户籍的18周岁以下未入学残障少儿与辍学学生(包括《上海市居住证》达标准积分人员的同住子女)。

  

4.本市户籍的20周岁以下,且第1年复读的高中复读生(包括《上海市居住证》达标准积分人员同住子女),并能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须为全日制,且学时为1年)。

  

5.本市户籍的18周岁以下已参加当年度上海市城乡居民医保,在外省市(含港澳台地区)、国外就读的学生。

  

6.本市户籍人员的0-5周岁未入托入园、且已参加当年度上海市城乡居民医保的,暂未报入本市户籍的子女。

  

7.上海市农场管理局下属农场(白茅岭农场、军天湖农场、上海农场、川东农场、海丰农场、黄山茶林场),宝武集团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子女中,具有上海户籍,在当地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就读的在校学生(儿童),与长期在当地居住的18周岁以下散居少儿。

  

8.在沪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国际学校)就读的学生。

  

9.以下人员不属于参保范围

  

(1)已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保”)的人员。

  

(2)上文“参保范围”以外的其他人员。

  

(二)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什么时候收费?什么时候享受待遇?

  

答: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按学年度计算,即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一个学年度。

  

1.集中参保收费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9月30日。在此时间段缴费的,自9月1日起享受待遇(新生儿除外)。集中参保期截止后,符合参保条件的续保人员(指上一学年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人员),可申请补缴参保,按年度标准缴费,并设置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待遇。如1月份缴费,4月1日起可享受待遇。

  

2.学年中途新符合参保条件人员收费时间:

  

(1)符合参保范围第2、6条的新生儿,即本市户籍新生儿(包括《上海市居住证》达标准积分人员的同住子女),或为本市户籍人员已缴费参加当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非沪籍子女,在出生后的2个月内参保缴费,按年度标准缴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学年待遇。逾期不予补办。

  

(2)学年中途户籍迁入本市的少儿、办妥《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人员的同住子女,在迁入户籍(积分通知书出具)的1个月内办理参加互助基金手续,按年度标准缴费。参保后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待遇,逾期不予补办。

  

3.学年中途加入本市城保的人员,或转学至外省市就读的学生,自城保待遇生效、或办妥转学手续之日起待遇终止;其他人员待遇均享受至当学年末,即8月31日止。

  

(三)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答: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按学年度收费。2020学年分两个年龄段收费,具体标准为:0-5周岁每人每学年150元,6周岁以上每人每学年130元。年龄段划分,以8月31日为界限。

  

(四)到哪里去缴费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答:按以下不同情况办理参保手续:

  

1.在校中小学生和幼托机构儿童,由学校、幼托机构组织志愿者,设立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缴费窗口,为学生办理参保手续。

  

2.未入托幼机构的学龄前儿童,须持本市户口簿(《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上海市居住证》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称“收费医院”)办理缴费手续;人户分离的未入托幼机构学龄前儿童,可以在计划免疫转移登记所在地的收费医院办理缴费手续。

  

3.18周岁以下未入学残障少年儿童、辍学学生,须持本市户口簿(《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残疾证或辍学证明,到户籍所在地(《上海市居住证》居住地)的收费医院办理缴费手续。

  

4.在本市各类中等学校举办的高复班就读的学生,参照第1条的办法参保;在大学、民主党派以及其他单位举办的高复班中就读的复读生,须持本市户口簿(《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到户籍所在地(《上海市居住证》居住地)的收费医院办理缴费手续。

  

5.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含港澳台地区)、国外就读的学生,须持本市户口簿、当年度上海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凭证和所在学校就读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收费医院办理缴费手续。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9月就读学校未按时开学的,其办理参保时应提供的就读学校证明,可以护照信息代替,即:回国的提供护照和个人信息页、回国签证页复印件,未回国的提供护照个人信息页和赴就读学校所在国签证页复印件。

  

6.本市户籍人员的0-5周岁未入托入园的非沪籍子女,须持父亲(或母亲)的本市户口簿、本人的户口簿(或港澳台通行证等身份证明)、当年度上海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凭证,到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的收费医院办理缴费手续。

  

7.具有本市户籍,由上海市儿童福利院统一抚养管理,并在本市居住的孤儿,由市儿童福利院及其指定的抚养机构到所属区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集体办理参加手续。

  

8.在上海市农场管理局下属农场(白茅岭农场、军天湖农场、上海农场、川东农场、海丰农场、黄山茶林场),宝武集团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子女,凭户口簿、就读证明,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缴费手续。

  

(五)哪些人员可以通过第三方平台自助缴费续保?

  

答:具有本市户籍的0-3岁未入托、入园散居儿童,上一学年度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且新一学年缴费登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变,可通过付费通网站(付费通APP、付费通账单查缴微信服务号(左边微信号右边:ezhangdan)进行续保缴费。也可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续保缴费。

  

(六)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缴费后有凭证吗?

  

答:每名少儿线下参保缴费后均会收到一本“医疗证”。散居少儿由收费医院开具收费凭证,在校学生及托幼机构儿童由所在学校志愿者代发缴费凭证。

  

通过付费通(或随申办市民云)缴费续保的人员如需领取“医疗证”,可于缴费成功的1个工作日后,凭支付凭证或微信服务号发送的缴费成功通知,到凭证(通知)上的收费单位领取。

  

(七)重复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了怎么办?

  

答:在当学年内,可申请退费,逾期不再受理。具体按以下办法办理退费:

  

1.退费单位:在收费医院与托幼机构重复缴费的,由收费医院退费;人户分离在两个收费医院重复缴费的,家长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中确定一处,由另一处单位退费。

  

2.退费办法:收费阶段(即9月1—30日),由家长携带重复缴费的收费凭证与医疗证原件,按上款到收费医院申请退费,由退费单位收回发出的收费凭证和医疗证,并办理退费手续。收费结束后,由家长到所属区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地址详见医疗证)提出申请,填写《重复缴费退费申请表》,按申请表中内容提交相关材料原件。

  

如为收费医院和付费通重复缴费,家长希望退还付费通缴费的,请家长致电付费通客服热线进行登记,经核实确为重复缴费的,由付费通按原途径退款。

  

(八)错过集中参保收费时间,如何办理学年中途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手续?

  

答:错过学年集中参保收费时间(即9月1—30日)的续保人员,可向所属区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供上学年参保凭证(有效医疗证或收/缴费凭证等),经区基金办审核同意并进行续保登记后,于登记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到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通过付费通缴费续保,过时须重新办理申请补缴手续。参保缴费后设置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待遇,等待期内及之前已发生的医疗费用均不予支付。

  

(九)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可以交多份吗?

  

答: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为本市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补充保障,每人每学年只需缴费一份。

  

(一)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之后,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答: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后,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因伤、病住院,按照划区定点医疗规定,凭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医疗证,跨区门诊入院须同时提供有效转诊单,出院时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医院记账结算。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者,可报销的住院医疗费用先按城乡居民医保规定结算;互助基金可报销范围内居保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扣除居保已支付费用和须由本人承担的互助基金起付标准部分后,余下费用由互助基金支付100%。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者,可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50%,在扣除起付标准后,由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100%。部分病种实行最高限价支付。

  

2.患“大病”出院后的专科门诊治疗费用。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者,城乡居民医保支付后符合互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100%;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者,由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可报范围的50%。

  

3.罕见病:戈谢氏病、法布雷斯病、庞贝病、粘多糖病的特异性药物费用,由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可报范围的50%。

  

4.少儿住院互助基金设最高支付标准,具体标准请查看相关问答。

  

(二)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起付标准是多少?

  

答: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住院结算设起付标准,具体为:三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100元、一级医院50元。大病专科门诊暂不设起付标准。

  

(三)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最高支付标准是怎样的?

  

答:1.患一般疾病,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每人每学年最高累计支付10万元。

  

2.患“大病”的,每人每学年最高累计支付20万元(包括患一般疾病住院支付的费用)。

  

3.患罕见病,在定点医院配的特异性药物费用,每人每学年最高累计支付10万元。如同时患大病和罕见病,每人每学年最高累计支付20万元(包括患一般疾病住院支付的费用)。

  

(四)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大病和罕见病专项结算办法是怎样规定的?

  

答: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大病和罕见病专项结算办法如下:

  

1.费用范围:大病的住院和出院后的专科门诊治疗费用;符合罕见病支付范围的药物等费用。

  

2.申请办法:凭医疗证、有效疾病证明(出院小结、病理报告等),到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缴费所在地的区基金管理办公室申请。自区基金办审核同意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享受大病、罕见病支付待遇。仅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者,由区基金管理办公室发放《就医记录册》。

  

3.大病和罕见病专科门诊应在原住院医院(未住院的,为门诊诊断医院)治疗,并限于一所医院。符合支付范围的费用,实行零星报销制度,由登记大病的区基金管理办公室受理报销。

  

(五)哪些病种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实行最高限价支付,支付标准是多少?

  

答:目前有6个病种实行最高限价支付,具体如下:

  

1.急性阑尾炎(含慢性阑尾炎急发、阑尾脓肿)手术:最高限价1100元

  

2.扁桃体切除术:最高限价1400元

  

3.腺样体切除术:最高限价1400元

  

4.扁桃体及腺样体切除术:最高限价1600元

  

5.斜疝手术:最高限价850元

  

6.隐睾手术:最高限价1000元

  

(六)除大病、罕见病外,还有哪些病可以享受少儿住院互助基金门诊支付待遇?如何报销?

  

答:原发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病使用人免疫球蛋白、狼疮性肾炎(肾脏病理学诊断Ⅳ型)使用吗替麦酚酯(限国产)的门诊药物费用,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可按规定支付。

  

须先凭医疗证、有效疾病证明(化验报告或病理报告、疾病证明等),原发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病患儿到定点医院所在地的区基金管理办公室、狼疮性肾炎(肾脏病理学诊断Ⅳ型)患儿到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参保所在地的区基金管理办公室申请,自审核同意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支付范围。

  

(七)哪些费用不属于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范围?

  

答:以下费用不属于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范围:

  

1.在境外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

  

2.未在规定的划区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3.挂号、伙食、陪客费等,观察室(包括门急诊设置的病房)、家庭病床、特需病房、联合病房、康复病房及部分日间病房的全部费用。

  

4.自杀、自残、斗殴、吸毒、医疗事故、美容整形、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其他依法应由第三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5.因参加违法活动造成伤残所发生的治疗费用。

  

6.原始报销票据不全或超过规定三个月结算期限的费用。

  

7.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和少儿住院互助基金规定其他应当自理的费用。

  

(一)什么是划区定点医疗规定?

  

答: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实行划区定点医疗规定。参加者因伤、病住院,须遵守划区定点医疗的规定,即散居少儿可在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所在地;在校学生和幼儿园儿童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学校、幼儿园所在地的市、区级医院及街道(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治疗。新华医院、儿科医院、儿童医学中心、儿童医院、瑞金医院、华山医院可按照划分区收治患儿。不在规定的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急诊可在全市定点医院范围内就近住院。

  

如因病、伤需入专科病房住院,而所在区定点医院无该病种专科,则可以按逐级转诊原则住院,由所在区的区级及以上医院转诊至外区的市级医院住院(转出和转入医院均须为互助基金定点医院)。转诊手续须在入院前办妥。

  

(二)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有哪些定点医院?

  

答:可查阅“医疗证”划区定点医院名册,或登录“上海市红十字会”官网,查看“少儿住院基金”栏下的“定点机构”。

  

(三)在外省市住院,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可以报销吗?

  

答:在非本市定点医院和不符合划区定点医疗规定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均不予支付(在市农场局下属农场及宝武集团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缴费参保的少儿除外)。

  

(一)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答: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住院医疗费用由定点医院记账结算。在办理住院时,请将“医疗证”交入院处(转诊的需同时提交有效转诊单),出院时,符合少儿住院互助基金规定的费用由医院记账结算。

  

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重残人员,先在医院记账结算城乡居民医保部分费用,然后在出院后的3个月内,凭相关材料到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所在地的区基金管理办公室申请报销互助基金部分费用。

  

(二)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大病、罕见病等专科门诊费用如何报销?

  

答:专科门诊医疗费用采用零星报销制,即由患者先自费结账,然后在就诊后的3个月内,凭相关材料到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所有地的区基金管理办公室申请报销。

  

(三)新生儿时期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答:新生儿患病住院后,符合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划区定点医疗规定,在设立新生儿病房的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费用,纳入支付范围。

  

新生儿须先办妥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和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参保手续,然后按以下情况结算:

  

1.如出院前已办妥城乡居民医保和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参保手续的,可凭医疗证(转诊的需同时提交有效转诊单),在医院记账结算(部分人员因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信息传递延迟,可能隔月才能记账结算)。

  

2.未在医院记账结算的,于出院后的3个月内,到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参保所在地的区基金管理办公室申请零星报销。

  

(四)办理零星报销时,需携带哪些材料?

  

答:按以下不同的费用情况提供相应材料:

  

1.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住院医疗费用:

  

⑴医疗证(原件);

  

⑵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⑶医疗费收据(原件和复印件),或电子票据打印件;

  

⑷医疗费明细清单(原件和复印件),或电子明细清单打印件;

  

⑸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报销新生儿住院费用需提供);

  

⑹《上海银行》普通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可为患儿本人或其监护人,如为监护人的,须出示关系证明);

  

⑺办理人身份证。

  

2.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大病专科门诊医疗费用:

  

⑴医疗费收据(原件和复印件),或电子票据打印件;

  

⑵医疗费明细清单(原件和复印件),或电子明细清单打印件;

  

⑶《就医记录册》(须病史、医嘱等完整)和病史页复印件;

  

⑷检查、化验等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⑸《上海银行》普通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首次报销时需提供;可为患儿本人或其监护人,如为监护人的,须出示关系证明);

  

⑹办理人身份证。

  

3.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罕见病特异性药物费用:

  

⑴医疗费收据(原件和复印件),或电子票据打印件;

  

⑵医疗费明细清单(原件和复印件),或电子明细清单打印件;

  

⑶门诊用药提供《就医记录册》(须病史、医嘱等完整)和病史页复印件,住院用药提供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⑷《上海银行》普通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首次报销时需提供;可为患儿本人或其监护人,如为监护人的,须出示关系证明);

  

⑸办理人身份证。

  

4.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用:

  

⑴医疗证(原件)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凭证(如参保凭证遗失,须提供身份证明);

  

⑵急诊就诊病史和挂号费收据(外省市急诊住院的需提供,原件和病史页、挂号费收据复印件),定点医疗关系转移凭证(定点医疗关系转移至外省市的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⑶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⑷医疗费收据(原件和复印件),或电子票据打印件;

  

⑸医疗费明细清单(原件和复印件),或电子明细清单打印件;

  

⑹出生医学证明(报销新生儿住院费用需提供);

  

⑺《上海银行》普通借记卡(首次报销时提供;可为患儿本人或其监护人,如为监护人的,须出示关系证明);

  

⑻办理人身份证。

  

(五)医疗证遗失了怎么办?

  

答:医疗证遗失,需办理补证手续。参保者可凭身份证明,到所属区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办理补证手续,并按规定交纳补证费10元(本市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可免交补证费)。补证后继续享受基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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