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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上填写《毕业生登记表》的通知

时间:202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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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总校从本学期开始《毕业生登记表》可由学生自己在网上填写,学习中心直接打印即可。

  

一、《毕业生登记表》设置规则:

  

1、所有个人信息由系统自动提取,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邮政编码学生可修改。学生只需要“自我鉴定”栏填写500-800字内容,保存并提交即可。

  

2、总校盖章栏时间统一设置为与毕业证书一致,即春季:1月20日,秋季:6月30日;学习中心意见一栏时间以毕业证时间向前推一个月,即春季12月20日,秋季:5月30日;学生自我鉴定栏时间再向前推10天,即春季12月10日,秋季5月20日。

  

3、学习中心组织学生网上填写时间默认专科、专升本在第4学期填写。总校目前已按将默认批次17春的学生导入,17春以前批次的学生学习中心可以单独或者批量添加。

  

4、通过毕业审核的学生,总校下发毕业证书号以后打印学籍表的同时打印毕业生登记表(一份),一并送总校盖章。

  

学生:使用个人账号和密码登陆学生管理平台,点“毕业登记”即填写,注意基本信息修改和自我鉴定填完后必须点“保存”。

  

因系统在完善中,使用过程中有问题可通过QQ反馈给成教左边王老师右边。

  

登记表模版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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