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知咨询网

居转户  人才引进  上海居转户咨询

上海居转户资讯分类

沪明确“居转户”配偶落户政策

时间:2023-03-03

落户上海咨询二维码  

  

据新华社上海1月19日电19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明确了居转户的配偶落户政策,并放宽了居转户人员落户地的规定。

  

《意见》进一步明确居转户的配偶落户政策,指出: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取得上海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居转户人员,其配偶在上海市有稳定工作、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已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含随员证)的,可以同时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意见》进一步放宽了居转户人员落户地的规定。《意见》指出,居转户人员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本人无合法落户地址、单位无集体户口的,可以申请落户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的集体户口。而在2009年公布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中指出,居转户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的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用公房凭证。

 

上一篇:沪人社局:"居转户"被举报者今已自愿撤销落户申请

下一篇:河北雄安新区引进“双一流”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

 

推荐资讯18321065021
最新资讯18321065021
热门资讯18321065021
热点资讯1832106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