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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级研究生新生户口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3-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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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级研究生新生户口申报的通知

  

现对2018级研究生新生户口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户口申报原则:

  

1、自愿迁入原则;

  

2、入学初集中申报原则;

  

3、在校期间不得进行户口迁移(特殊情况除外,如应征入伍等),离校时未取得留沪落户资格的学生户口必须迁出。

  

二、申报材料:

  

1、《户口迁移证》原件,(背面左上角用铅笔注明:学院、班级、学号、身高、血型及联系电话);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以上材料提交截止时间10月11日14:00,交给辅导员。

  

请各二级学院研究生辅导员收齐后,与2018级新生户口申报材料收集清单.xls(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到邮箱)于10月11日16:00前提交研究生处,联系人叶召友,学术中心320办公室。过期请自行前往杨浦办理。

  

三、申报程序:

  

3、新生入学后,请辅导员统一收集纸质版户口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打印《2018级新生户口申报材料收集清单》(见附件)1份,按照专业学号排序好以后打印出来给学生确认签字,以学院为单位(研究生以研究生处为单位),于10日下班之前将申报材料及清单打印件交到研究生处左边叶老师右边处;

  

4、请辅导员提醒需要办理贷款或者其他用途的新生自行复印《户口迁移证》,留存备用,户口申报原件需上交;

  

5、新生落户后,原身份证在有效期内都可以正常使用,保卫处不再安排统一更换新的身份证,如需申领或补办身份证,请咨询保卫处户政科吴涵老师(经外楼C106)。

  

6、申报户口的新生必须采集照片信息,时间为2018年10月16日(周二)10点到15点(中午不休息),地点在经外楼C101室。

  

注意事项:

  

1、带好原来的身份证、校园一卡通(身份证遗失的请带好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有身份证号码的证件如护照、驾驶证等)。

  

2、穿着深色有领衣服,不戴帽子,不佩戴耳环头饰,不蓄胡子,不戴有色眼镜。

  

3、发型不要过高、过宽,长发应露出两耳,不遮眉毛,发髻不盘头顶,不化浓妆和染发。

  

因时间安排比较紧凑,请新生辅导员老师积极配合,通知到班上相关学生。当天未集中办理的学生请自行到杨浦区定海派出所或临港派出所办理信息采集(需自行付费)。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研工部)

  

2018.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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