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知咨询网

居转户  人才引进  上海居转户咨询

留学生落户资讯分类

上海留学户口落户政策

时间:2023-06-19

落户上海咨询二维码  

  

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而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后,如果其他人要成为该房屋新的承租人,以下二个条件必须具备其一:一是“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二是“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综上,外甥符合共同居住人的条件,且在本处有户口,符合变更承租人的条件。

 

上一篇:师范类专业有诸多优点,但对留学生就业形势不好,注重选择

下一篇:在上海,留学生千万别喝星巴克

 

推荐资讯18321065021
最新资讯18321065021
热门资讯18321065021
热点资讯1832106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