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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时间:2023-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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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同学:

  

祝贺您录取为东华大学2011级硕士研究生!

  

现将有关新生入学报到注意事项通知您,请按下列要求作好准备。

  

一、报到事项

  

  

1、报到时间:2011年9月3日(星期六)具体注意事项请7月中旬见我校研究生部网站通知。

  

2、报到地点:延安路校区:管理学院、服装学院

  

松江校区:纺织学院、材料学院、化工生物学院、机械学院、信息学院、环境学院、理学院、人文学院、外语学院、计算机学院

  

3、报到时须持东华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否则一律不予办理报到手续。新生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在报到前一周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书面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二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党团组织关系迁移

  

  

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律自带,入学报到时提交辅导员。

  

1、党组织关系

  

①非上海地区的研究生新生党组织关系,需由县、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出,抬头写“上海市教卫党委组织干部处”;

  

②上海地区的研究生新生的党组织关系,抬头写“东华大学党委组织部”。请提醒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同时协助办理网上转移手续。

  

2、团组织关系

  

共青团员应带县以上团委颁发的团员证或团组织关系介绍信。

  

三、户口迁移

  

  

户口迁移证明一律自带,入学报到时交给学院。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研究生不转户口。

  

2、非上海市常住户口的研究生新生可将户口关系转至东华大学。户口迁移证明上迁往地址按研究生新生报到的校区填写:服装学院和管理学院为“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882号东华大学”,其他学院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东华大学”。有关户口迁移证明具体注意事项见附件。

  

四、缴费

  

  

研究生按规定须足额缴纳培养费、住宿费、保险费后,才能办理报到手续和宿舍入住手续。

  

1、培养费:第一学年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的新生,无须缴纳培养费;获得二等学业奖学金的新生,需缴纳半额培养费;获得三等学业奖学金的新生,需缴纳全额培养费。

  

2、住宿费:根据新生本人选定宿舍的住宿费标准确定具体金额。

  

3、保险费:研究生参加大学生系列保险(大学生平安保险、附加补充医疗保险、附加住院补贴保险),保险年限2~3年。参加保险为自愿原则,入学后前两周内可退保。

  

4、请于8月16日之前,将第一学年的培养费和住宿费、保险费,存入学校寄发的“中国银行卡”内,由学校委托银行统一转帐。各类应缴款项见下表。银行使用说明见附件。

  

请新生注意本人在银行卡内的存款费用应该为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应缴款项。金额不足银行不能顺利扣款,将影响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五、行李

  

新生务必在每件行李贴上“东华大学研究生新生行李标签”(非常重要),学校8月31日~9月3日统一到上海火车站或上海火车南站行李房提取,其它时间到达的行李或发往其它地点的行李,学校不负责提取。新生报到时凭行李托运单,到所在校区指定地点提取行李。(特别提醒:行李最好在报到前2~3天到达上海火车站或上海火车南站。过早到达,保管费自理。)

  

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本校应届毕业生毕业离校时,可将行李暂存到学校宿舍管理部门,需在每件行李贴上《行李存单上联》(请自己保管易碎和怕压物品)。入学报到时,凭《行李存单下联》到指定地点提取行李。

  

六、其他

  

  

1、东华大学研究生新生婚育状况证明表:每位新生必填(委托培养除外),表格见附件。

  

2、报到具体安排:请7月中旬见我校研究生部网站通知。

  

3、选课事宜:请8月1日见我校研究生部网站通知。

  

4、助学贷款:请见我校研招网“2011级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及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5、如有疑问,请发电子邮件至gs#dhu.edu.cn咨询,邮件主题为“2011硕士新生咨询_姓名”。

  

东华大学研究生部

  

2011年6月13日

  

附件:办理户口迁移证须知

  

中国银行长城电子借记卡使用说明

  

东华大学研究生新生婚育状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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