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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6年度落户黑龙江省博士后生活津贴的通知

时间:202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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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择优资助落户黑龙江省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津贴及科研启动金的通知》(黑人联字[1998]36号)有关规定,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落户黑龙江省后可申请享有每月300元博士后人员生活津贴,现将2016年度博士后出站落户我院工作的31名博士后生活津贴元(拾壹万壹仟陆佰元整)发放至个人建行账户,请相关出站博士后人员注意查收(注:已享有博导津贴、省高层次人才引进津贴及退休人员不在享有本津贴)。

  

专此说明。

  

附件:《2016年度落户黑龙江省博士后生活津贴发放名单》

  

  

  

  

  

  

  

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201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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