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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就业有关情况的说明

时间:202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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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用人单位:

  

您好!首先感谢贵单位对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为满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教育部从2016年起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我校从2017年开始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含非定向研究生)。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规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左边法律右边地位和相同效力。”

  

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文件规定:“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8号)明确要求:各地各高校要加强校园内招聘活动管理,严禁发布性别、民族、院校、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等歧视性信息。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明确要求:对同等学历不同培养方式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同等就业机会。

  

《教育部中共中央组织部人社部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明确要求: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按照“严进严出”的原则,在入学考试、培养过程、毕业审核以及论文答辩等环节均与全日制研究生坚持同一标准,保持同等质量。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纳入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范围,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也纳入抽检范围。确保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具备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水平的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和综合素养。

  

2.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特向贵单位推荐我校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期待贵单位对我校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敞开怀抱,积极接纳,为他们提供同等的就业机会。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9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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