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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初中对口看学籍还是看户籍?该不该办“人户分离”?

时间:2023-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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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公办初中对口看学籍还是看户籍?该不该办“人户分离”?

  

上海的公办初中一贯施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招生的方式有3种:对口、划片以及电脑派位(俗称摇号)

  

其中,对口又分为户籍地段对口、学籍对口(直升入学)两种。因而小升初可能存在对口的小学不错,但能上的初中不好;或对口的小学不好,但能上的初中不错的情况。

  

户籍对口:按照户籍、住房等信息对口安排入学,人户一致优先级最高,由区教育局根据划定的学区安排入学。其余依次是集体户口、廉租房、人户分离、非本市户籍等。

  

典型代表区:浦东、闵行、宝山、嘉定、金山、

  

学籍对口:一般采用小学对口直升的方式,一贯制学校均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

  

典型代表区:杨浦、静安、黄浦、虹口、普陀

  

电脑派位(摇号):一所或多所小学对口一所或多所初中,采取通过电脑产生入选号码的随机派位形式,一般会与其他招生方式相结合。

  

典型代表区:长宁

  

当然,以上分类并非绝对,有的区是既看户籍,也看学籍,几种对口方式相结合的。

  

比如徐汇区,就分别采用小学对口入学、划块电脑派位入学或对口入学和划块电脑派位入学相结合的方法;静安区采用小学对口入学、对口入学和划块电脑派位入学相结合的对口方式。

  

○沪籍学生小升初阶段人户分离有下面两种情况:

  

1、幼升小阶段已经人户分离,小升初准备回户籍对口初中,或者在居住地对口。

  

2、小学阶段人户一致,现在想人户分离到居住地所在初中。

  

○在了解分析“人户分离”之前,我们先说明各区政策中两个共通的概念:

  

1.“人户一致”以及对应的“人户分离”都针对的是上海户籍适龄儿童。外省市居住证持有者及外籍(港澳台)儿童不适用于本词条;

  

2.符合“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在报名验证时必备的材料包括:户口簿、出生证、房产证、《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报名告知书(2018新增)、预防接种证(小白卡)等。

  

一般二梯队以上的热门公办都需要满足“人户一致”,且落户的年限越长,录取的概率就越大。

  

“人户一致”一般都是会优先于“人户分离”的。所以是否办理人户分离,一定要慎重考虑。

  

人户分离可以分为:区内人户分离和跨区人户分离两种情况。

  

上海小学阶段人户分离比较普遍,比如一些家长通过其他渠道进入理想小学,或者期间有搬家,都会出现人户分离的情况。

  

也有一些特殊情况。

  

例如孩子没有就读对口学校,学籍还是挂在那边。那么孩子现在就属于借读。原则上实不属于人户分离的,报名时按照学籍所在地填报。

  

实际居住的地方不是户口所在地,这不一定代表就必须得是人户分离居住地入学。

  

什么情况下要办人户分离

  

在信息登记时,户口本上的地址与实际居住地的地址不一致,又想选择在自己填写的居住地就读,就需要办理人户分离居住地入学。

  

1、小学在其他区就读,因路程、公办学校资源等问题,想返回居住地的就读初中,对口顺序排在“人户一致”后。

  

2、本区对口公办初中一般,想要报考其他区地段招生的公办学校、非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如果没有十足的把握,家长还是要做好思想准备。报考学校没有被录取的话,则会在那个区被统筹入学。

  

理论上所有学生都有权利选择回户籍(居住)地入学,应在4月13日前向原就读小学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由就读小学统计汇总并报区招生考试中心,经审核通过后由区招生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只有当你在正式信息登记表上选择确认“人户分离居住地入学”,你才算是在孩子上学这件事上“人户分离”了。

  

1.户口在a区,居住在b区,打算在a区读小学,不用办人户分离。

  

2.户口在a区,居住在b区,打算在b区读小学,这时候需要办人户分离。

  

(注:就读本区非对口小学,需要有房产(或者至少有租赁证明),并办理人户分离。)

  

从人户一致到人户分离会存在统筹的分险,具体情况要按照各区安排。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各区今年人户分离的具体要求:

  

徐汇区

  

1.招生原则:

  

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继续实行按学生户籍性质,分别采用小学对口入学、划块电脑派位入学或对口入学和划块电脑派位入学相结合的方法,班额为45人左右。

  

2.回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就读原则:

  

a.对外区户籍在本区就读的五年级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回户籍所在区或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或继续申请在本区就读初中。

  

各小学应认真做好学生的户籍核查工作,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徐汇区户籍在外区就读的五年级学生,若需回本区就读初中,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并办理转区入学的相关手续,待学生材料转入本区后,由区招生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b.对在本区外就读的五年级学生,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向原就读小学提出书面申请,由就读小学统计汇总并报区招生考试中心。

  

静安区

  

以“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为原则,根据全区义务教育学校资源分布和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报名登记数量,以及与购房人或承租人关系、购房或租房年限等实际情况,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申报流程

  

(一)小学入学

  

1.信息登记。4月8日-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应持有居住地所属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2019年4月23日),家长应明确作出在居住地就读的选择结果,并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2.网上报名。4月26日-5月3日,在居住地登记入学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的家长,必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网上入学报名。其中民办小学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

  

3.现场验证。5月18日,选择“公办小学报名”在居住地登记入学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全家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到就近的区指定报名验证点参加第一批验证。选择“民办小学报名”但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须于6月15日到就近的区指定报名验证点参加第二批验证。

  

4.录取通知。公办小学在8月15日前完成入学通知书发放工作。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区指定报名验证点

  

区指定报名验证点

  

地址

  

办理日期

  

静安区蕃瓜弄小学

  

天目中路749弄55号

  

第一批验证5月18日第二批验证6月15日

  

静安区和田路小学

  

和田路434号

  

上海市闸北成功教育实验小学

  

灵石路737弄17号

  

静安区科技学校

  

阳曲路350弄1号

  

上海市爱国学校

  

北京西路919号

  

(二)初中入学

  

1.信息填报。4月2日-4月1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小学五年级毕业学生,应持有居住地所属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2019年4月13日),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2.录取通知。公办初中在8月15日前完成入学通知书发放工作。

  

黄浦区

  

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或承租人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当学生报名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对口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学额时,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黄浦区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的机会(二胎或多胞胎除外)。

  

1.招生原则:

  

全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在参加毕业考试后,全部以小学相对就近对口进入初中学校预备年级。

  

2.回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就读原则:

  

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

  

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杨浦区

  

区教育局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1.招生原则:

  

本区公办初中学校全部采用小学对口升入初中方式,按照小学毕业生“免试划块、相对就近、动态轮换,对口直升”的原则具体操作。

  

2.回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就读原则:

  

回户籍(居住)地就读,妥善安排小学毕业回户籍(居住)地就读学生入学。外区县就读及我区跨街道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毕业考试。

  

小学毕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初中,也可跟随就读小学对口升入初中。

  

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学校就读。

  

说明:本市户籍儿童要和父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不能单独一个户口。

  

长宁区

  

1.招生原则:

  

根据区内中小学设点布局的实际情况,相对就近均衡配置生源,实行部分划片电脑派位和部分对口入学相结合的初中入学办法。

  

其他符合长宁区初中招生条件的学生,将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

  

2.回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就读原则:

  

A.本区户籍,小学阶段在本区跨地块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或居住)所在地块就读初中的操作办法:

  

家长须凭户口本原件、房屋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人户分离的还需有居住地所在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开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等材料,向现就读小学提出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并在4月13日前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不再参加本区的电脑派位和对口入学,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B.非本区就读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应届小学毕业生及本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回本区就读初中的操作办法:

  

凭户口本原件、房屋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人户分离的还需有居住地所在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开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等材料,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至我区公办初中就读。

  

普陀区

  

1.招生原则:

  

公办初中实行小学对口招生。公办小学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免试就近招收学生。

  

2.回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就读原则:

  

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虹口区

  

当学校对口范围户籍学生报名数大于计划数时,实行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

  

根据各校招生计划,将按如下顺序安排入学:

  

(1)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人户一致,且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之一或儿童本人的,原则上相对就近对口入学;

  

(2)户籍在旁系亲属处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学;

  

(3)居住本区且房屋产权为适龄儿童父母之一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学;

  

(4)其它情况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学。

  

1.招生原则:

  

公办初中的招生继续执行一所或几所小学对口一所中学的统配办法。

  

本区小学就读的五年级学生按对口统配原则升入相应的公办初中就读,九年一贯制学校的五年级学生原则上全部升入本校初中部。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无小学学籍材料的学生。

  

2.回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就读原则:

  

跨区就读或本区跨联合招生地块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或居住地就读初中。

  

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

  

家长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申请跨区的学生家长须在网上进行填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按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方案另行制定)。

  

宝山区

  

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特殊政策规定除外)的适龄儿童划块对口入学,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镇、街道(学区)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在本区办理的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或公共户口内适龄儿童在实际居住地申请就读,按照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申请就读的办法,统筹安排就学。

  

1.招生原则:

  

公办初中按户籍划块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系统自动调配户籍学生进入对口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2.回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就读原则:

  

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初中,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

  

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闵行区

  

对于闵行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的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1.招生原则:

  

闵行区公办初中学校以“人户一致优先”原则,安排学生对口入学;同时采取居住地段对口、小学划片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安排学生入学。

  

2.回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就读原则:

  

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

  

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所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说明:户主和房屋产权人一致才算人户一致,孩子可以是户主。

  

金山区

  

人户一致是指“学生户口所在地与其直系亲属自购且持有主要产权的居住类房产的所在地一致。"

  

主要为户籍对口

  

1、紫薇苑、卫龙新村、三岛龙洲、金瀚园、辰凯花苑、山鑫公寓、东岭豪苑、振阳新村、山龙新村、书香门第的学生可申请到蒙山中学就读(本条执行到2019年止)。

  

2、若金山新城区有新初中建成开学招生,金山新城区将按就近入学原则重新划片。

  

松江区

  

1.招生原则:

  

本区公办初中按“区域划块、免试入学”原则,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划定对口入学学区范围,并下达名册。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升入本校就读六年级。

  

2.回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就读原则:

  

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

  

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所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浦东新区

  

按学生本区常住户籍所在地地址对口入学的:户主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产权人须是户主(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学生本人是户主的,需提供学生本人或父母为产权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的房产证。

  

1.招生原则:

  

本区公办初中学校仍按户籍、住房等信息对口安排入学。

  

2.回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就读原则:

  

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

  

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所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区招办将按照本区初中招生入学规定和操作细则,妥善安排申请回本区就读的学生入学。

  

青浦区

  

1.招生原则:

  

本区公办初中学校仍按户籍、住房等信息对口安排入学。

  

2.回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就读原则:

  

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

  

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所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户主为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且户籍于2017年4月23日之前迁入的;同时,房产证权利人为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17年4月23日之前办理的)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根据区教育局划定的学区归口入学。

  

说明:人户一致的户籍迁入时间有明确规定,直系亲属不必是三代以内。

  

嘉定区

  

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学生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统筹安排顺序如下:

  

1.居住地为其直系亲属或本人相应的房地产证地址。

  

2.居住地为其直系亲属或本人的租房地址。

  

3.实际居住的年限。

  

崇明区

  

本区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居住地(以《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为准)办理登记入学,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应明确作出在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的选择结果。

  

具体按照以下顺序统筹安排入学: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

  

2.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不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学生父母或本人,并拥有全部产权。

  

3.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与其寄居在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处的户籍地址相一致(三代是从学生开始计算为一代的三代)。

  

4.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与其父母的租房地址相一致;

  

5.其他情况。

  

以上情况均要根据居住地学校学位情况和学生实际居住年限的长短等因素在区域内统筹安排。

  

第3、4、5项在同一地址居住户内三年内原则上只有一次同校入学机会,同时还须经过教育局审核。

  

说明:户主必须为孩子本人或直系亲属才能算人户一致。

  

奉贤区

  

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对口入学。

  

说明:人户一致指:“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一致”。

  

“人户分离”常见问题一览

  

Q1、小明的户口在A区,居住地在B区,小学在B区上的,初中想回A区上,可以吗?

  

是按照户籍对口处理的区县,就没影响。户籍对口是按照户口地段,不是按照学校对口。只需在报名时选择户口地就读即可。不需要办理人户分离。

  

Q2、小明户口和居住地是分开的,对应的学校当然也不一样,但是都在A区,这种情况算人户分离吗?会被统筹掉吗?

  

这种情况也算人户分离,如果小明在户口地有房产证,要报户口对应的学校就是“人户合一”,属于优先级;但如果报居住地对应的学校,就属于“人户分离”性质。

  

Q3、小明在居住地没有房产证,是租房,但又想读居住地对应的学校,应该怎么办?

  

可以,到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开人户分离的相关证明,带上房东和他的房产证一起。

  

Q4、户口在A区,但是房子已经卖掉了,新房子买在B区,如果要报A区户口对应的学校,算“优先级”吗?

  

有困难,因为登记填报时需要填写户口所在地的房产证编码,这个是联网可查的,如果没有户口所在地的房产,很难被认定为人户合一的优先考虑。

  

Q5、户口在A区,但其实A区是外婆家,平时自己家住在B区,现在想到A区对应的小学报名,可以吗?

  

一般来说,房产证+户口本上的地址一致即可,但是同一个区的部分学校对于亲属关系有不同要求,比如有些要求必须是父母亲,有些则只需是直系亲属等,所以家长们要向对应的学校具体确认下!

  

Q6、父母一方是外地人,孩子户籍在上海,但幼儿园是在外地读书的,现在要回上海读书,该如何办理手续?

  

只要孩子户口在本市,且户口所在地有房产,产证主人和孩子是直系亲属,仍视作人户合一。

  

Q7、户口有年限要求吗?

  

各区细则不同,比如静安就要求满5年。

  

Q8、户口年限是刚性要求,还是仅在报名人数多于招收人数时才要看?

  

刚性要求。

  

Q9、今年人户分离需要在什么时间办理手续?

  

根据本市有关文件的规定,2017年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读小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截止日为2017年4月23日)。

  

Q10、选择户口或居住地,填报后还能更改吗?

  

在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选择让孩子在居住地就读的意愿,一旦确定不可更改。

  

各种情况入学顺序

  

第一梯队:人户一致(满足对口学校的要求(年限、孩子与户主间是直系亲属关系或报出生等)的优先)

  

第二梯队:人户分离(a.有房产b.租房或集体户口)

  

第三梯队:非沪籍

  

1、符合标准的积分居住证持有者(有房产优于无房产,积分分值高低等排序)

  

2、符合标准的临时居住证持有者(有房产优于无房产、临时居住证办理的先后顺序)

  

Q11、人户分离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人户分离办理时,携带孩子一起,到居住地所在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居住地登记手续并领取回执,然后在孩子就读的学校或各区县指定地点进行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

  

在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选择让孩子在居住地就读的意愿,一旦确定不可更改。

  

A:有房产

  

携带材料:产权人身份证、房产证、小朋友户口本、小朋友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明等)

  

注:若非产权人携带孩子办理,还需要携带结婚证等能证明与产权人关系的证件。

  

B:无房产

  

携带材料:户口本(并复印一张带有孩子身份号码的一页)、租赁合同(做备案登记)

  

注:具体到各区县可能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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