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02-08
在上海工作稳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同时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无刑事犯罪记录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若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可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人员。
三、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四、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五、重点机构所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六、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
七、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八、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国务院特殊津贴、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等荣誉的高技能人才。
九、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高级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十、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十一、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十二、在本市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十三、在本市管理运营的风险投资资金达到一定规模且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业投资管理运营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十四、市场价值达到一定水平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
十五、取得显著经营业绩的企业家人才。
十六、本市航运、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十七、本市各区和重点区域自主审批的紧缺急需人才。
十八、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其中,“重点机构”指经上海市行业主管部门或重点区域推荐,在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及基础研究领域中具有代表性的用人单位,实行名单管理并动态调整。市政府有关部门将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调整人才引进的重点支持范围。
很多人关注自己是否属于“重点机构”员工、学历或资质是否匹配对应条款、岗位是否被认定为“核心业务骨干”或“紧缺急需”。这些条件并非孤立存在,而是需要结合单位资质、个人履历、证书效力、业绩证明等多维度综合判断。凡图咨询可为你免费提供人才引进落户路径的初步评估,基于2026年现行政策,梳理你所符合的具体条款,识别材料准备中的潜在风险点,帮助判断当前条件是否具备政策适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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