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05-12
收养上海福利院的孩子,并非填张表就能直接领证。
很多人误以为只要符合基本收养条件,走个行政流程即可。针对上海市儿童福利院抚养的弃婴、儿童和孤儿,家庭评估与试养融合是两道无法跨越的硬门槛。这两步前置程序若未完成,后续的正式申请根本无法启动。

去哪里办?地点很明确
内地居民若要收养上海市儿童福利院抚养的儿童,必须前往上海市婚姻(收养)登记中心办理。这与一般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有所区别,属于特定管辖范围。
整个流程并非线性提交材料那么简单,而是分为三个紧密衔接的阶段。第一阶段是意愿表达。申请人需先提出收养意愿,填写《收养登记意愿表》,随后等待中心通知。这一步仅是入口,尚未进入实质审核。
接到通知后,进入第二阶段,即核心的评估与配对环节。申请人需领取评估材料清单,提交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中心会安排家庭面谈,并联合相关部门进行走访调查。只有通过审核、被认定符合收养条件的家庭,才会进入配对程序。配对成功后,还必须经历为期一个月的试养期,并签订试养期协议。
试养成功,才能正式申请
只有当试养融合成功,才具备提交正式申请的资格。此时,收养人向中心提交《收养登记申请书》,经受理、审查审批后,方可颁发《收养登记证》。这一顺序不可颠倒,前期的家庭评估和试养程序是保障双方权益的必要前提,缺一不可。
上海落户政策中常涉及子女随迁或投靠,但收养关系的建立有着独立的法律程序与严格的实操路径,需严格遵循上述评估与试养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