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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第二学历本科教育中心上海外国语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办理学生学历证明和学习成绩证明暂行规定

时间:2023-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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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校学生或历届毕业生出国留学需出具学历或成绩证明,须有本人书面向校档案室或办公室申请办理,并按国家规定提供有关证件、材料。

  

二、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概不补发,可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毕业证明书”与毕业证书,有同等效力。内容与毕业证书基本相同,贴本人免冠照片,盖学校印章。出国使用者可由公证处公证。

  

三、学习成绩证明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制发,自行制作的成绩证明和自行翻译的外文件一律不予受理。学生需要外文翻译件的可由翻译公司翻译。需要另外提供学习证明和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另行收取制作工本费。

  

四、各类证明的办理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寒暑假期间办理需提前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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