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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公告(2)——复试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时间:2023-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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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核通过后,才能领取复试准考证,没有复试准考证的,不能参加复试。

  

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须提供下列材料:

  

1.所有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和大学成绩单原件(往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及复印件、2寸照片一张。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CET四、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学生证(学生证属电子卡的应届本科生须出具由就读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各类“专升本”、“专接本”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学生证、就读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

  

5.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在线认证打印件。学历在线认证具体打印方法如下: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并获12位验证码。无教育部学历认证件的非应届考生将不能参加复试。请非应届考生务必提前做好学历认证。

  

说明:如在线验证不成功,考生需到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申请书面学历认证。程序如下:申请人须提交申请表、毕业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以及其他与学习经历相关的档案材料复印件,邮寄至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柏彦大厦506室。

  

6.符合教育部规定左边加分右边政策的考生,请在复试报到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考生政审表(可在我校研究生处“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8.考生应提交二级甲等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内容可根据医院的体检表格进行,但必须含有“血常规”项目,需加盖医院公章或者体检专用公章。

  

9.考生获得的奖项、发表的论文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考生综合能力和学术水平、实践水平的文件、材料复印件。

  

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处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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