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11-28
留学生落户上海,对境外学历背景、回国后首份工作地、劳动合同期限及材料完整性均有明确要求。根据现行政策,你需在取得国(境)外学位后,首份工作在上海,并由上海用人单位依法聘用。用人单位与你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期限须满一年(含)以上,且在申请之日,合同剩余期限不少于六个月——该期限不含试用期。
在正式启动申请前,你需要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即“留服认证”),并确保单位具备留学生落户申报资质。待通过试用期、正式入职后,由单位人事部门提交落户申请。

申请所需材料分为单位提交部分与个人提交部分:
一、单位需提供: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3、你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个人需准备:
1、留学回国人员安置交流登记表原件一份;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位认证书;
3、国外学位证书及成绩单;
4、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5、若在国外进修满一年以上,还需提供国外进修证明,以及国内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
6、出国留学前国内最后学历证书;若为肄业或退学,须提交相应证明;如申请前曾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未解除合同,需附相关辞职证明;
7、本人护照内所有签证页及出入境记录;若在香港地区学习,须附香港居民身份证;
8、户口状态证明:家庭户口提交户口本和身份证;集体户口提交户籍证明和身份证;若留学期间已注销户籍,须提供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证明;
9、拟落户地址相关材料:若落户直系亲属家庭户,需户主户口本、房产证及同意入户承诺书;若落户单位集体户、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或自购房产,需对应提供单位请示文件(注明落户地址)、人才中心接收函或房屋产权证;
10、如有婚史,须提交结婚证;持国外结婚证的,需经指定翻译机构翻译并加盖公章。
材料提交后,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凭批复文件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很多留学生在准备过程中才发现,首份工作是否在上海、劳动合同剩余期限是否达标、学历认证是否及时完成、落户地址是否合规,这些环节实际上环环相扣。哪怕一项细节不符,都可能导致申请被退回。凡图人才咨询熟悉留学生落户的全流程审核要点,可基于你的毕业院校、回国时间、工作单位性质及落户意向,免费提供初步评估,帮你梳理材料清单、识别潜在风险,判断当前条件是否具备政策适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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