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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关于外籍人才薪酬购付汇便利化试点的通知

时间:202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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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汇发〔2020〕77号

  

上海市各外汇指定银行:

  

为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支持上海市实施人才发展规划,优化辖区引才引智环境,简化银行业务单证审核,便利外籍人才真实合规的经常项目用汇,提供“分次办”、“受托办”、“跨行办”、“电子办”等高效金融服务,真正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经研究,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决定在上海市开展外籍人才薪酬购付汇便利化试点。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银行凭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科委(市外专局)等部门认定的“外籍人才管理部门”签发的《外籍人才薪酬购汇专用信息表》(见附件1)及有效身份证件直接为外籍人才办理薪酬购付汇业务,无需审核劳动合同和税务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购汇时,应在《外籍人才薪酬购汇专用信息表》原件上记录购汇信息,并签章。

  

二、银行应建立健全薪酬购付汇便利化试点服务机制,专项支持外籍人才办理便利化购付汇业务,并记录薪酬购付汇信息。购汇时,银行应及时录入“个人外汇业务系统”,并在备注栏标注“在华外籍人才薪酬购汇”字样;付汇时,在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单的交易附言中注明“在华外籍人才薪酬付汇”字样。

  

三、未办理《外籍人才薪酬购汇专用信息表》的在沪工作的外籍人员薪酬购付汇业务,按原规定办理。

  

四、本项试点率先于浦东新区实施,并按照成熟一项推出一项的原则,有序推广至上海全辖。外籍人才管理部门负责《外籍人才薪酬购汇专用信息表》中相关信息的认定。外籍人才或用人单位可通过相关网站下载表格,并至相关人才服务窗口办理所填表格信息内容的确认。相关表格的线上下载地址和线下服务窗口由外籍人才管理部门定期更新发布(见附件2)。

  

五、银行应及时按照本通知进行工作部署,及时向我分局报告试点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分局经常项目管理处联系电话:021-。

  

特此通知。

  

附件:⒈外籍人才薪酬购汇专用信息表(样表).docx

  

⒉上海市外籍人才管理部门指定服务地址及《外籍人才薪酬购汇专用信息表》下载网址.docx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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