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04-01
应届生落户批次与时间口径的临时调整
考虑到特殊情况对就业工作的影响,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的受理工作,曾临时调整为分两个批次集中进行。第一批次的受理窗口期在年中,第二批次的受理窗口期则在年底。这项调整为毕业生在沪择业预留了更充分的时间。

对于符合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需要领取一份关键凭证《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上海本地高校的毕业生,通常由所在学校的就业部门统一办理;外地高校的毕业生,则需要前往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办理。这份通知单的不同联次,分别用于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和后续办理居住证积分。
毕业生在领取通知单后,可以根据上海市关于居住证及积分管理的相关规定,着手申办《上海市居住证》并申请相应的居住证积分。这是衔接落户申请与后续权益的重要步骤。
执行细节会有动态变化,最终以主管部门公开口径与个案材料一致性核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