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05-11
拿着户口本身份证,户主点头,去派出所就能办。迁出手续已取消。
以往总以为得两头跑,先注销再登记,折腾不少时间。现在政策简化,只要迁入地户主同意,直接到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即可。这种流程上的“减法”,让市内户口迁移变得异常轻便,不再需要纠结于复杂的中间环节。

谁去办?本人或委托
原则上,迁移人得亲自去公安派出所办理。这是为了确保意愿真实、身份无误。若因故无法到场,可以书面委托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代办。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由监护人出面办理。这一规定兼顾了严谨性与人性化,确保特殊群体也能顺利完成户口变动。
市内迁移的场景多种多样,核心在于“房”与“人”的关系。本市非农业户口居民,只要购买、交换或分配了住房,就能在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这里有个例外群体需要注意: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科研单位学生集体户口,以及中央各部、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户口人员,不适用此条常规路径。
农业户口居民购房后,经区县公安机关批准,本人及配偶、子女可在房屋所在地办理迁移,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这意味着,通过购房实现“农转非”并在居住地落户,是一条明确可行的路径,但前提是必须获得公安机关的正式批准。
投靠亲属,户主同意是关键
如果迁移人是房屋产权人、承租人或农业户户主的直系亲属,只要得到户主同意,就能在户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这里的直系亲属范围很广,包括父母与子女、夫妻、祖父母与孙子女,甚至公婆与儿媳、岳父母与女婿。同样,大中专院校学生等特定集体户口人员除外。
农业户口之间的迁移也有讲究。本市农业户口居民可以迁入农业户口配偶处。若想迁入非农业户口配偶处,需经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农业户户主同意的前提下,其农业户口直系亲属若拥有迁入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集体土地承包人,或是离婚后迁回子女或父母处,均可办理迁移。
非直系亲属间的迁移门槛相对较高。本市非农业户口居民因离婚、房屋动迁、出售等特殊原因,若要将户口迁入非直系亲属处,必须满足两个硬性条件:一是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同意;二是迁入后不造成住房困难,需符合本市城镇住房解困标准。经派出所批准后,方可办理入户。
关于学生户口,政策界限分明。本市家庭户居民被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录取,户口一概不迁入学校。而本市集体户居民被录取,户口则可以迁入。外省市生源学生若已将户口迁入本市高校,毕业后符合相关规定,可办理本市户口迁移。新生若原为本市农业户口,录取后将由派出所变更为非农业户口。
办理机构统一为公安派出所。费用方面,全国统一样式的居民户口簿工本费每本10元,依据上海市物价局和财政局的相关文件执行。整个流程依托《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明确了从登记到迁移的各个细节,确保操作有据可依。
理清这些关系,上海落户政策中的市内迁移部分其实并不复杂。关键在于确认自身户口性质、房屋权属以及亲属关系,准备好相应材料,直接前往派出所咨询办理,避免走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