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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电院2020年录取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研究生政审调档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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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改个人通信地址

  

在博士生录取工作全部结束,《政审表》等寄至所录取学院后,学校将寄发录取通知书,预计7月底。即日起,拟录取考生可登录网报系统修改通讯地址(届时按照考生修改确认后的通信地址,通过邮政EMS快递寄发录取通知书。因疫情防控需要录取通知书全部邮寄,考生不再自取。考生修改通信地址的截止时间为7月15日。

  

二、打印《报名表》《政审表》并同最高学历成绩单寄送

  

1.登录网报系统打印《报名表》,交工作单位签字盖章;

  

2.登录网报系统打印《政审表》,交本人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盖章;

  

3.最高学历成绩单原件;

  

以上三份文件于7月15日之前寄送至上海市徐汇区华山路1954号教一楼501,陈老师,电话021--805。

  

三、打印《协议书》

  

拟录取考生即日起登录网报系统打印《协议书》,一式三份。本人签字、单位盖章后于7月15日前交研招办,研究生院盖章后,随同录取通知书向考生寄回。学校、工作单位、学生本人各留存一份《协议书》。寄送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陈瑞球339室,研招办,邮编,电话021-

  

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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