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办户口迁移、落户、调档等办理步骤

通过国内人才引进、留学回国等途径申报上海市户口获批后,上海市人保局下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迁沪落户确认单》、原户口注销者,随批复同时下发《申报户口证明信》。留学生落户上海
领取批复材料后,根据申报人不同情况办理调动和户口迁移手续,根据在我校的录用方式及原户籍是否注销等情况,办理程序有所不同:
一、原户口已注销的,直接办理调档及落户手续。 1
调档及办理人事关系调出手续:
1.1 所需材料:《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批复》和《调档函》。上海留学生落户
1.2 办理地点:外省市原工作单位和档案保管单位。 2
办理落户手续 2.1 所需材料:
《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批复》 《申报户口证明信》 《迁户落户确认单》
《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集体户口管理单位同意接受证明》:
迁入交大集体户口的,凭人事服务中心开具的同意落户证明到交大保卫处办理。上海落户 迁入闵行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的,凭上海市人保局批复的全部材料至水清路332号
闵行人才服务中心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