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02-04
在上海申请人才引进落户,需满足单位资质、个人条件与材料合规等多重要求。政策明确,申请人应在上海市重点机构(指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重点产业领域企业、科研事业单位等,名单动态更新)工作满1年(指从首次缴纳上海社保起连续满12个月),依法缴纳社保和个税,且工作岗位内容与最高学历专业或职称方向基本一致(即“岗位匹配”)。社保缴纳单位、个税申报单位与劳动合同主体必须完全一致。
人才引进落户的申请主体为用人单位,个人无法自行提交。单位需与申请人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对特别优秀或特别紧缺急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同时,申请人须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无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不宜引进落户的情形。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人才引进落户: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人员;
3、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4、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或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关键成员;
5、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或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关键业务骨干(含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6、高技能人才,包括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国家特殊津贴、世界技能大赛奖项者,或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以及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国家或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者。
申请流程由用人单位发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调动及落户手续。落户环节需办理户口迁移,包括向原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移证》,再持相关材料至迁入地派出所完成落户登记。此过程需本人或委托他人办理,但前期人才引进资格审批必须由单位申报。
需特别注意:房产证、契税证等并非人才引进落户的前置条件或审批材料,仅在后续户口迁移登记阶段可能涉及实际落户地址的确认。政策核心在于“单位资质岗位匹配社保个税一致工作年限”,而非是否在上海购房。
很多人以为只要材料齐全就能顺利落户,却忽略了单位是否在当期重点机构名单、岗位是否真实聘任且与专业匹配、社保个税是否完全一致等关键细节。这些条件环环相扣,任一环节不符都可能导致申请被退回。凡图人才咨询可为你免费评估当前条件是否满足2026年人才引进落户的完整政策链,通过单位资质核验、岗位匹配度分析、社保个税一致性筛查及工作年限确认,帮助你识别潜在风险,理清个性化申请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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