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材料

1、单位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
2、申请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4、持证人有效身份证件;
5、持证人户籍证明;
6、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合同;
事业单位提供聘用合同,其他单位提供劳动合同;
通过具有人才派遣或劳务派遣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派遣的,还需提供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派遣岗位协议;
7、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留学生落户中介
二、积分对应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的聘书;
用人单位所聘岗位与所学专业、工种需相符;
需要注册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需注册并在有效注册期内;
在外省市工作期间获得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证书,通过本市复评或验证的,视同在本市获得;
通过考试取得的职称或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应提供《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通过评审取得的职称,应有评审表;
3、最近6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4、配偶为本市户籍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5、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积分所需材料:
持证人在本市投资企业的验资报告;
工商档案机读材料;
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的纳税明细;
用人单位出具的最近连续3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名单;
6、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证书。
7、创业人才积分所需材料
企业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合同和备案证明;
企业验资报告;
企业工商档案机读材料。
8、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所需材料
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备案证明。落户上海
三、持证人同住配偶和子女需要享受积分相关待遇所需材料
1、结婚证;
2、配偶有效身份证件;
3、配偶和子女户籍证明;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5、满16周岁及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同住子女,还需提供就读证明和学籍证明。留学生落户咨询